来源:公众号 访律
作者:艾琳
题记:
与琚存旭主任约定的访谈时间,因为他繁忙而紧凑的日程安排,不得不屡次调整。在我们最终敲定的采访当日,北京市突然罕见地发布了暴雨预警。
琚主任体贴地让工作人员询问我们是否再次改期,我们毅然决定按原计划进行。
录制过程中,屋外大雨滂沱,靠窗站立的一排排树木在狂风中摇曳,却依旧身姿挺拔,在镜头中若隐若现,为这场与法律界杰出人物的深度对话,增添了几分独特的背景色彩。
1988年,琚存旭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在那个时代,人大法学院的毕业生被视为天之骄子,众多学子一踏出校门便被分配到国家机关,捧上了众人艳羡的金饭碗。然而,自踏入人大法律系门槛的那一刻起,琚存旭的心中便孕育着一个坚定的梦想——成为一名律师。因此,毕业后,他毅然选择直接进入一家律所,开启了自己的律师生涯。
琚存旭坦言,自己之所以一心向往律师职业,是深受当时一部描绘20年代工人运动的著名电影的影响。在这部叫做《风暴》的影片中,施洋大律师正气凛然,英勇无畏的形象让他深受震撼,也在他心中悄然播下了理想的种子。
然而,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律师想要成为像施洋大律师那样的人物,谈何容易?琚存旭很快发现,学校所学与社会实践之间存在着一条巨大的鸿沟。因此,在接下来的五年时间里,他抓住各种机会持续学习,不断深造。其中对他后来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他参加了由司法部组织的"涉外律师英语强化班"。
他回忆道:"其实我们国家从90年代初就开始重视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我也是比较早接受涉外培训的一批律师之一。后来这些人都奔赴各自的工作岗位,成为当时法律行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在强化班学习一年后,琚存旭又通过层层选拔,被选中前往香港工作。在那里,他一边继续接受培训,一边作为香港律师事务所中的中国大陆法律顾问,从事涉及大陆的法律服务工作。
在香港,琚存旭进入了一家英资律师事务所,与来自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及中东地区的多个国家的律师们一起工作。虽然在那里工作的时间只有一年多,但发达地区律所的硬件设施、日常管理以及律师的精神风貌和行为准则都给琚存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的律师行业还处于摸索阶段。在香港的那段经历为琚存旭打开了广阔的视野。他坦言:"我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乃至整个律师行业的很多认识都是在那段时间形成的。我当时就想,自己有一天也要创办一家这样的律所。"
令他没想到的是,当时国家的经济发展不断加速,很多人的命运也因此被改写,筹建一家理想律所的契机就在这样的情势下,比预想中更早来临了。
1993年,在香港的工作告一段落后,本已申请去美国留学,并拿到几家学校录取通知书的琚存旭,在深思熟虑后决定留下来。因为不久前,国内发生了一件影响历史走势的大事——邓小平同志南巡并发表了重要谈话,为国家的后续发展和经济改革定了调,让全国,乃至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和发展前景。
琚存旭判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律师行业必将趁势而起,焕发出蓬勃生机。而自己作为在这样一个时代契机中成长起来的法律人,理应肩负起这一时代使命,成为站在风口浪尖的弄潮儿。
当时,司法部的相关领导也经常去香港看望他们这些受训人员,希望他们能够带着先进的律所管理理念和律师职业理念回到北京工作,以此来带动整个国家的律师行业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琚存旭于1993年回到北京,并迅速创办了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他常说,自己是趁着改革的东风创办了乾坤。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他笑言自己十分幸运:"当时不但国家的大环境十分有利,我们有些基层干部的头脑也非常开明,甚至说是超前,他们勇于探索和实践,认准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并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们当时没有创办律所的资金,海淀区司法局甚至还想办法帮忙筹措。好在我们也挺争气,只用了两三个月就把这些钱还上了。"
当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审批权限一直在司法部或北京市司法局。但为了支持行业发展,司法系统采取了众多创新之举为基层松绑,给予了他们更为灵活的审批机制和审批权限。得益于此举,乾坤律所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成功成为由海淀区司法局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至今仍保留着"海淀001号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批号,这也成为当时司法创新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从乾坤创办之初,琚存旭便怀揣着一个梦想——打造一家卓越的理想律师事务所。他积极借鉴香港律所的先进经验,不仅提倡在业务层面的创新和提供高精尖的法律服务,还要求在团队构建上的卓越,力求使乾坤所成为一所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律所。
基于这样的初衷和愿景,在琚存旭的主推下,乾坤在一开始便确立了专业化分工的理念,这在当时的律师行业中十分罕见。琚存旭深知这一模式的价值,尽管初期遭遇了不少质疑和不解,但他始终坚信这是律所专业化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琚主任告诉我们,实际上,这一模式早已在一些西方国家历经了百年磨砺,是全体律师智慧的结晶,能够让律师们在自己的业务领域更好地做到精专。"早期加入乾坤的大部分律师,在'专业化分工'这种理念的加持下,现在都已经是各个领域内的佼佼者,这无疑验证了我们当初的选择是极其正确的。"
除了专业化分工,琚存旭还对律师的职业形象和职业荣誉感有着极高的要求,要求律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在他的主导下,乾坤律所推行了一系列的举措,包括设立三级审核制度,要求律所出具的所有法律文书都必须经主办律师、主管合伙人及部门负责人逐级审核,以此来确保每份文件的准确性;也包括将"违纪不过一"的执业铁律写入律所章程,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的有效监督,对不正当接触行为等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这些独特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智慧为乾坤律所铸就了一支严谨而高效的团队,也为律所赢得了数不清的荣誉和认可。
"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 各种奖项和荣誉纷至沓来。而相比于这些,琚存旭最为看重的,莫过于乾坤律所被广为称道的"31年0投诉"的骄人纪录,这是客户们对乾坤的真实评价和认可,他对此感到无比骄傲。
对于众多身兼律师业务与律所管理职务双重重任的法律人而言,如果有人说,管理一家律所的复杂度与挑战性远超案件办理,相信应该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
在中国律师行业不断发展的四十多年里,律所管理模式始终是一个十分动态化的过程,大家都在不断调整中向着理想中的状态趋近,没有谁的做法称得上完美。在这一过程中,要将众多崇尚个体化作业的律师精英凝聚在一起,同心同德地向着一个目标迈进,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琚存旭为此颇是下了一番苦功夫。他认为,相较于对利益的极致追求,理念与价值观层面的"灵魂契合"才是一家律所产生凝聚力、获取长远发展优势的根本。
在对合伙人的管理上,琚存旭倡导格局与长远眼光,鼓励合伙人们将事业线拉长,以更为广阔的视野看待利益分配问题。不同于传统合伙制律所中的收益分配方式,乾坤律所坚持将收益分成三份,分别用于利润分配、回馈客户和员工成长。
用琚主任自己的话来说:"我希望每位选择加入乾坤的律师都能在这个平台上成就更加体面、优雅、干练的自己。"为此,律所在满足律师和员工体面的薪资之余,也毫不吝惜在各项培训活动中投入重金,从内部交流到邀请业内专家开展相关领域的专业讲座,从跨地域学习到团队建设,通过体系化的业务学习和团队内训机制,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这种独特的收益分配方式换来的,是律所与客户之间的双向奔赴。经过31年的积累沉淀,乾坤律所服务过的客户数以万计,其中不乏像海淀区人民政府这样超过24年的"老客户"。
在协调所内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上,琚存旭也有着自己的一套独特方法论。他在律所内倡导"无错推定",以善意理解他人、化解矛盾,同时树立起"利他"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让乾坤所的内部相处融洽,也为其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众多标志性案件的代理律师,琚存旭的名字早已与这些案件一起,成为行业发展长河中的一颗颗耀眼明珠。
在其36年的职业生涯中,他不仅亲历并主导了多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更以其开创性的论证方法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
而这其中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他代表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和屠呦呦教授进行的青蒿素知识产权保护案件。
青蒿,这一源自古老中华药典的瑰宝,以其防疟之效自古便为人所知。然而,将其精髓——青蒿素提炼并应用于现代医疗,却是一项划时代的创新,其背后站着的,是青蒿素提炼技术的发明人屠呦呦老师那不懈探索的身影。
彼时,众多国内企业凭借这项技术生产青蒿素的原料药,并以低廉的价格远销海外,经国外机构加工成各类制剂后,再卖到非洲,获取巨额利润。但在这条惠及全球的产业链中,以屠老师为代表的科研先驱们,却未能获得应有的回报,甚至因为缺乏资金,让研发之路举步维艰。
面对这种情形,屠呦呦老师找到琚存旭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她含泪细述了研发团队背后的艰辛,并且告诉他,为了青蒿素的提取,甚至有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琚律师听后心潮澎湃,毅然踏上了这条布满荆棘的维权之路。
说这条路“布满荆棘”,并非言过其实。
当时,首当其冲的困难便是法律上的空白。琚存旭回忆道:“当时我国专利法尚未涵盖新药技术领域,也就是说,我们的维权在一开始就遭遇了当头一棒,几乎陷入绝境”。
在没有前路可循的情况下,琚存旭将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三天三夜,闭关苦读,翻遍了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文献与案例,终于通过巧妙地运用《技术合同法》进行法律搭桥,为新药技术披上了法律的保护衣。
然而,解决了法律依据的问题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从北京至重庆,在还没有高铁、飞机这种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当时,琚存旭真真切切地感受着什么叫做“蜀道难”--每次去开庭,琚存旭花在路上的时间单程就要两三天,期间要换乘各种交通工具,还遇见过劫匪和小偷。然而相比之下,当时社会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的滞后,才让琚存旭感到更加痛心。一些厂家对侵权的事实毫不在意,甚至对权利人和律师发出威胁。这些艰难险阻无一不考验着琚存旭的坚韧与决心,但也正是它们,激发了琚存旭心中的正义感,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屠呦呦老师和团队争取到自己应得的权益。
最终,琚存旭和同事们凭借不懈的努力与卓越的法律智慧,让自己的观点得到了法庭的支持。这不仅是研发团队和琚存旭律师的胜利,也是我国专利法在新药技术领域保护方面的一大进步。青蒿素因此成为中国新药证书的首个专利,其深远意义不仅在于科研价值的体现,更在于唤醒了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为屠呦呦老师日后荣获诺贝尔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青蒿素案件这一里程碑式的胜利,琚存旭律师在众多法律领域的实践中,也屡开先河,为行业树立了典范。
譬如,在首例涉港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中,他凭借对国际法律框架及中英双边协定的深刻洞察,独辟蹊径地主张适用大陆法律进行审理,不仅赢得了法院的认同,更使中国法院对该类案件行使管辖权并予以有力保护。此举在美国商界激起了强烈反响,专门在于香港举办的论坛中,邀请琚存旭律师就此案发表主旨演讲,其影响力跨越国界,彰显了中国法律人的智慧与风采。
在保护张爱玲作品著作权一案中,琚存旭再次展现了他跨越法律障碍、创新解决问题的非凡能力。面对台陆法律体系的差异,他巧妙构思,成功为张爱玲的文学遗产筑起了法律屏障,有效遏制了盗版侵权的猖獗之势,对净化文学市场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往昔,琚存旭律师谦逊地表示,这一切成就皆源于时代的赋予,自己只是有幸站在了法律变革的前沿,探索并解决了那些新兴而复杂的法律问题。
然而市场与行业的高度认可,是对琚存旭专业能力与贡献的最佳证明。
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重要节点——20周年与30周年庆典上,他分别荣获“北京市十佳律师”与“北京市杰出律师”的荣誉,这些奖项经由媒体公开投票产生,是对他职业生涯全方位、多层次的肯定。此外,中共北京市委及多个政府部门也对琚存旭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授予他多项荣誉称号。三次受邀登上天安门观礼台参与国家重大庆典活动,成为他职业生涯中最难忘的高光时刻。
这些荣誉如同夜空中的繁星,照亮了琚存旭前行的道路,同时也成为他不断自我鞭策、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动力源泉。多年来,他不仅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政协委员的身份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推动律师群体更广泛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共同为社会的进步贡献法律人的智慧与力量。
回望自己与乾坤律师事务所共度的三十余载春秋,琚存旭以"可信、可用、可靠、可以"的八字箴言概括了律所的核心价值。作为法律行业的先行者,他亲历了中国法律行业的沧桑巨变,如今以过来人的身份,深情寄语乾坤律所的下一个三十年:愿这艘承载着独特航迹的法律之舟,继续锚定成功与正义的灯塔,将其精髓深植于每一个成员的血液之中。同时,面对纷扰诱惑,保持定力,摒弃浮躁,以匠心独运的工作态度,确保每一步都走得坚实而长远,虽道阻且长,却矢志不渝。
过往,在规模化发展的浪潮中,乾坤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品质优先,稳健前行。而今,面对市场的呼唤与同仁的期许,琚存旭毅然决定,在保持精品化战略的同时,适度拥抱规模化,计划年内于全国范围内布局,开设多家分所,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与机遇。琚存旭希望,在律师队伍日益壮大的今天,自己作为先行者,可以将自己数十年积累的律所管理经验与同行分享,为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与乾坤并肩走过的31年,几乎占据了他整个职业生涯的长度。在这段漫长的时光里,他怀揣梦想,矢志不渝,未曾有过丝毫懈怠。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九二派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怀揣着将乾坤律所打造成为"百年老店"的宏伟梦想,琚存旭惜时如金,即便在可以享受安逸的人生阶段,他依然选择披荆斩棘,因为他深知,这一使命不仅关乎律所的未来,更是他作为法律人未竟的责任与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