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王哲
国庆节刚过,又有王健林的新闻了。
还是关于债务纠纷的事情。只是,这一次和他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为好友担保,被连带追责了。
10月10日晚,永辉超市发布了一则关于出售资产进展公告。2023年12月13日,其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御锦)出售所持约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亿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上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第4期转让款3亿元,应于今年9月30日前支付。
但是,截至公告日,永辉超市并未收到转让款,大连御锦已构成违约。为此,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以及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一方),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永辉超市表示,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追究上述人员和公司的法律责任。
从收购到兜回
此事件的来龙去脉,需追溯到2018年。
当年底,永辉超市以每年2.1亿元的利息代价,从银行贷款35.31亿元,收购了大连一方所持有的大连万达商管0.68亿股,持股比例1.5%。后来,因大连万达上官增资,导致永辉超市的持股比例上升至了3.89亿股。
对此笔交易,永辉超市彼时的理由是,为了战略拓展优质物业。直白点说,就是要与遍布全国的几百家万达广场,形成深度捆绑,以方便永辉超市门店的扩张。
但好景不长,随着大环境的变化,珠海万达商管并未如期上市,永辉超市则陷入了亏损泥潭,过去的三年,累计亏损超过80亿元。
2023年底,在珠海万达商管上市失败触发对赌协的当口,永辉超市趁机也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大连万达商管的股份。
大连御锦穿透股权后的控股股东,正是大连一方,实控人为孙喜双。也就是说,6年前永辉超市从孙喜双手中买来的股份,在去年底又兜售了回去。
而45.3亿元的价格,较当年的35.31亿元收购价,涨了不少,但永辉超市在去年底的公告中,仍然表示其录得了6.12亿元的亏损。
在去年协议签订后,大连御锦如期支付了第一期3亿元资金,往后便出现了逾期。
第二期3.91亿元应于3月31日支付,到4月19日才完成;第三期7.92亿元应于6月30日支付,但大连御锦只支付了2亿元,剩余5.92亿元未支付。
在大连御锦以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下,永辉超市于7月27日发布公告,又与大连御锦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后续36.39亿元转让款的进度又分了7期支付,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为担保方。
按照新的协议,大连御锦的支付周期较此前,从8期变成了10期,时间也延长至了2026年3月31日。而9月30日应支付的3亿元,则对应为第四期。
有永辉超市相关人员向媒体表示,根据补充协议,此次发出的通知函,并不是要求大连御锦支付当下的3亿元,而是要把剩余36.39亿元的余款也一起支付了,同时还要额外支付6%的违约金。
为“老铁”出头
从整个事件看,虽然永辉超市和大连御锦的交易,涉及到了大连万达商管的股份转让,但与万达方和王健林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而为何王健林要在此笔交易中,充当担保人呢?这要从他和孙喜双亲如兄弟般的关系说起。
早在1993年,孙喜双就投资了万达,在王健林的整个从商史中,孙喜双就一直深度参与其中。
万达集团和大连一方,不仅在具体的项目上合作颇多,在涉及万达重要的股权改制方面,孙喜双也从未落下。
2010年,孙喜双入股万达电影,持股4.2%成为仅次于王健林的自然人股东;2014年,万达商业在港股上市,孙喜双是唯一一个持股超过5%的自然人股东。
2016年王健林接受《鲁豫有约》采访,曝出其生命史上最著名的金句——“一个小目标”时,当年节目视频中,与王健林一起打牌的搭档,正是孙喜双。
可以说,在王健林的前半生,孙喜双给了他莫大的支持;而到了人生顶峰时,孙喜双又搭借王健林的东风,一路壮大。
坊间还有一种说法,去年永辉超市之所以能将股份原路兜售给孙喜权,背后是王健林在引进太盟投资成新的战投,失去了对大连万达商管绝对控股权。而为了提高对万达商管的控制权,孙喜双不得不进行回购。
也许正是这种磁石一般的“老铁”关系,促成了王健林为好友的此次担保。既然做了担保,那在该事件中,王健林承担哪些责任?
对此,有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指出,如果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王健林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为一般担保人,则可以先履行抗辩权,仅承担部分偿还责任。
而在永辉超市和大连御锦的补充协议中,明确指出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对于《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购买方的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违约,永辉超市有权要求担保方全体或任何一方,为购买方的全部应付未付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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