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王健林、孙喜双等购买方已构成违约

作 者丨见习记者孙永乐

编 辑丨江佩霞

10月10日盘后,永辉超市(601933.SH)公告称,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最新公告:王健林、孙喜双等购买方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称,公司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下称“大连一方”)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的法律责任。

天眼查数据显示,一方集团100%控股大连御锦,前者董事长为孙喜双,他于2001年创建一方集团,与万达集团、江中集团、百年人寿等众多中国知名企业长期合作,并成为其战略投资者。

最新公告:王健林、孙喜双等购买方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缘何对大连御锦、王健林等展开追责?源于该公司的一项出售资产事宜。

该事项可追溯至2023年12月,彼时,永辉超市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拟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持股),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根据《转让协议》,前述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随后,永辉超市通过了《关于调整出售资产方案的议案》,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调整支付方案,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为交易担保方。

此次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3亿元,正是上述交易的第四期股权转让款。

今日,永辉超市股价跌停,最新价报3.23元/股。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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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黎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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