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迟雨

保障农民工就业,既要扩大就业容量,还要提升获得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农民工市民化高质量发展。

根据人社部消息,目前,全国农民工约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脱贫人口务工超过3000万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数据显示,外出务工工资已是当前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因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能否稳就业,关系到无数农村家庭,关系到三农前景,也会冲击我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近年,农民工就业形势不尽如人意,既影响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速,也延缓了农村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还产生了其他一些问题。两部门的这份《意见》,针对性强,而且着眼长远,提出了富有洞察力的措施,其出台堪称及时。

综合来看,这份《意见》可一言以蔽之,即拓宽就业路、提升获得感。

由于各种原因,过去农民工的就业领域多集中于建筑业等第二产业。然而随着我国经济格局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充分释放养老、家政、托育、物流等社会服务领域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潜力已是当务之急。

仅以家政行业为例,人社部官员曾经透露,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而实际上市场需求高达5000万人。

正是基于这一点,《意见》强调要发展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

农民工既是稳就业重点群体之一,也是市民化的主力。农业人口市民化是大势所趋,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尽可能降低农业人口进城的成本。

《意见》提出,“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让大量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可以安放乡愁,也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制度衔接以及留守儿童等一系列问题。

而要这些就近区域供给较多的就业机会,一靠县域产业的发展,二靠新就业形态的培育。

千方百计扩大农民工的就业容量,也不能忘记农民工就业质量的提升。

评价就业质量的高低,有两个基本的指标,一是薪酬待遇,二是稳定性。

《意见》中关于“培育壮大劳务品牌”的表述值得注意。

所谓劳务品牌,就是具有鲜明地域标记、显著行业特征、过硬技能特点的劳务标识。近年来,在政府与市场的协作下,有良好用户口碑的劳务品牌不断涌现,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力量。

让壮大劳务品牌与农民工高质量就业有机结合,对地方政府来说,不仅需要加强劳务品牌的发现与培育,同时还要加强农民工技能的提升。

从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的角度,则要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围绕如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意见一如既往地给予了强调,但最重要的显然还是在于落实。

有序推进农民工群体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为此仍然要加快打破一些壁垒。

现实生活中,一些国企、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户籍范围有更多限制,对外来农业户籍人口形成了“歧视”。有的地方,农民工易就业,但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成为障碍。

解决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让更多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在城市能够稳业安居。

(作者系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