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网贷逾期找我们,专业法务团队1V1协助处理债务逾期、无力还款等问题,停止催收,协商免息还本,协商延期1-3年……”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类似于此的信息充斥在互联网上,债务规划师自称能帮借款人解决难题,这对借款人来说似乎是“救命稻草”,但收取的4%服务费也可能使其变成“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另外,红星资本局通过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有借款人轻信网络信息找债务规划师优化债务,在付了钱后,债务问题并未解决,最终鸡飞蛋打。
收4%服务费帮借款人实现免息?
9月24日,红星资本局在某搜索引擎搜索“个人”“债务”等关键词,出现在前排的均是广告链接,号称可以帮借款人重组债务、优化债务、整合债务,实现免息、延迟归还本金等。
截图自某搜索引擎搜索页面
红星资本局以背负有高额逾期债务的身份进行咨询,多位债务规划师向红星资本局提供了粗略的解决方案,如减免利息、把本金做延期和分期归还,以此减轻借款人的压力。
一位债务规划师告诉红星资本局,只要借款人与他们签署了委托合同,他们就会开始与相应的银行和网贷平台沟通、协商。在协商好后,借款人与网贷平台、银行签署新的还款协议即可,“100%能谈下来。”
不过,这并不是免费的,债务规划师要收取债务总额4%的服务费用。
假设一个人背负了30万元的债务,想要通过债务规划师实现免息、延期归还本金等,需给债务规划人1.2万元的服务费用,且需提前缴纳30%或50%的费用作为定金。
“我们收费是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来收的,我们需要(把钱)投入法律渠道和成本。”一位债务规划师对红星资本局说。
截图自与某位债务规划师的聊天记录
红星资本局还注意到,前述链接都打着“法务团队”“法务咨询公司”以及“律所”的名号。
而在深入交谈后,当红星资本局问及律师资格证等证明时,有债务规划师表示,他们只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是律师,但会联合相关律所一起处理借款人的债务问题。
另外,有债务规划师向红星资本局提供了相应的《委托合同》。
红星资本局翻阅《委托合同》发现,该合同仅确定甲方(借款人)和乙方(债务规划师)的委托关系,但并未把免息、延期还款等承诺写入合同。
对此,上述债务规划师没有正面回答,只说:“我们签这个委托合同,是确定委托权,以你委托人的身份去处理。”“签这个合同的意义就是保护双方的权益。”
多位借款人投诉付了钱但没结果
红星资本局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债务优化”“债务重组”等关键词,发现有数百条相关的投诉信息。
一位投诉者表示,他在偶然间看到网上有债务延期的办法,于是他联系了相关的负责人。对方称可以帮忙办理贷款延期,于是他先交了1000元定金,隔了一天后又付清了尾款。
该投诉者还称,“延期处理债务到今天,这个所谓的律师没有联系我,我协商办理退款,对方不沟通。我怀疑我被骗了。”
截图自黑猫投诉平台
另有一位投诉者表示,他因做生意亏钱、还贷款吃力,在网上咨询了关于债务优化的问题,但在签合同时,对方的签约主体变更为某法律咨询公司。他付了定金,还被忽悠着付了尾款,但贷款的问题没有解决,他的征信也黑了。
该投诉者还称,“尾款都是我贱卖衣服、鞋子变现来的,尾款一付压根就是收钱不办事,天天敷衍,距离他们销售说的‘能处理好签(新还款)协议’已经是第六个月了,问题没解决。”
在浏览多起投诉后,红星资本局发现:这些投诉者经历的“套路”相似,他们多是在网络上看到优化、重组债务的信息,在大致了解后付定金,甚至有人在贷款问题尚未解决前已付清尾款,但他们的债务并不能按照事先承诺那样实现免息、延期归还。
红星资本局还注意到,这些投诉者的投诉对象多是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9月25日,红星资本局通过黑猫投诉平台获得多位投诉者的联系电话,但有的投诉者的电话无法接通,还有的投诉者拒绝接受采访并直接挂断电话。
律师观点:在实际履行中可能有“坑”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放告诉红星资本局,近期,已有不少当事人向她咨询过“债务优化”“债务重组”是否靠谱,“我给的意见是:务必小心谨慎。”因为没有免费的午餐,可能到头来是拆东墙补西墙,还是债务人自己的窟窿,这样操作下来成本还更高了(指收取4%的服务费)。
韩放表示,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专门条款为“债务规划师”做支撑,帮助借款人去找平台或银行协商免息这一举动,在法律层面上还是为债务人提供服务、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变更合同的范畴。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文彬也告诉红星资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宋文彬称,“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可以去帮忙办理展期业务。如果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律师的工作也仅是协助谈判与洽商,并不能要求平台或银行免息或延迟还款;如果欠债本身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和利息约定的情况,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债务规划师”提供的《委托合同》,韩放认为,该合同的部分内容模棱两可,并未书面承诺口头宣称的效果,而在实际履行中,可能会存在“坑”和“甩锅”。
另外,宋文彬也告诉红星资本局,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和社会异常事件,而该《委托合同》把“被起诉、被强制执行”视为不可抗力,并借此想逃避违约责任,并不能帮助欠债人获得实际的减免利益。
对于此类债务规划师打着“律师”的名号却无法出示律师资格证的现象,宋文彬认为,一些不法分子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冒充律师进行欺诈。他们通过虚假承诺、误导欺诈公众,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同时也影响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