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申请注销1129万股已回购股份,正被调查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25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29.16万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于2024年9月14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7.46亿股减至17.35亿股。

诺德股份称本次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值得关注的是,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5日到2024年4月10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10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