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郑俊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而在此之前的11月4日,郑俊康任内留下的烂尾政绩工程柳州轻轨,已被正式宣布拆除。

柳州拆除郑俊康烂尾政绩工程,市委常委会:争取最大程度降损挽损

郑俊康一审获刑16年6个月(图/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柳州市融媒体中心报道,11月11日,柳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通报郑俊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一审判决情况,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促改,专题研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综合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郑俊康案件教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坚定稳妥对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进行综合整治,全力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治区副主席,市委书记谭丕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郑俊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背城市管理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律,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立项审批规定,擅自盲目决策,顶风违规要求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仅形成“烂尾工程”,而且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给柳州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和极为恶劣的后果,使柳州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经过反复、深入的科学论证,继续推进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不可行,通过改造整体利用也不可行。必须深刻反省、引以为戒,放弃幻想、坚决整改,坚持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综合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事项,全力整治“烂尾工程”。

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建议,经充分评估论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有安全隐患、影响交通出行、有碍市容市貌、群众要求拆除意见强烈的墩柱及搭建的附属设施,责成市轨道集团进行拆除整改。目前,已拆除桂中大道与莲花大道平交口北侧的墩柱,正在有序拆除桂柳路北侧墩柱及搭建的附属设施。要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交通出行、有碍市容市貌、群众要求拆除意见强烈的墩柱及搭建的附属设施予以拆除;充分吸纳专业机构和权威专家的意见,充分论证哪些需要继续拆除、哪些可以改造、哪些可以再利用等综合处置措施,争取最大程度降损挽损。

会议指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不信谣、不传谣,不为误导、带偏的信息所惑,自觉维护柳州城市形象,凝心聚力加快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柳州拆除郑俊康烂尾政绩工程,市委常委会:争取最大程度降损挽损

图为柳州街头的轻轨墩柱(资料图/央视新闻)

此前,11月4日,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施工通告称:近期将依法依规对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综合整治。经评估论证,其中,位于桂柳路北侧的墩柱及搭建的附属设施严重影响交通通行和居民生活,决定采取拆除的方式进行整改。

此番被拆除的建筑正是已经烂尾的柳州轻轨的一部分。据《廉政瞭望》杂志此前报道,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的柳州轻轨与先后担任柳州市委书记的郑俊康、吴炜有关。

郑俊康、吴炜两人分别于今年1月、去年11月通报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郑俊康,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1月参加工作,武汉测绘学院测绘系大地测绘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

他长期在柳州本地工作,曾任柳州工程机械厂修配件厂党支部书记、副厂长,柳南区委副书记、区长,鱼峰区委书记,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等职,其间曾于1998年4月至9月间在美国肯塔基默尔黑德州立大学研修现代经济管理。

2004年2月,郑俊康出任柳州市副市长,后兼任市阳和工业新区、阳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2006年9月,郑俊康跻身柳州市委常委,并继续担任副市长。2007年2月起,郑俊康担任柳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8年1月,郑俊康获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后担任市长,并于2013年1月起担任柳州市委书记。在其担任市委书记期间,时任柳州市市长肖文荪于2015年11月4日落入柳江河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2月,郑俊康从柳州市委书记岗位上退休,而当时接任市委书记的便是吴炜。

吴炜,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广东省普宁市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吴炜曾长期在南宁工作,先后担任过南宁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2015年9月任柳州市委副书记,数月后接替坠河身亡的肖文荪担任柳州市市长。2021年2月,吴炜出任柳州市委书记,直至2023年11月通报被查。

2024年6月20日,郑俊康、吴炜双双被通报处分。官方通报中,均提到两人“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据广西纪检监察网消息,经查,郑俊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为亲属开展金融业务提供帮助;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柳州拆除郑俊康烂尾政绩工程,市委常委会:争取最大程度降损挽损

图为郑俊康资料图,其被批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经查,吴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财物;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2024年11月7日,北海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郑俊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对被告人郑俊康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俊康利用担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规划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31万余元。2015年底至2021年,被告人郑俊康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郑俊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郑俊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受贿款项未实际取得,认罪悔罪,全部赃款已退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