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早教、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领域出现的“职业闭店人”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受到社会关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0月22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经公安部门前期核查取证,发现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艺术伞”)、北京木翼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木艺艺术”)2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从事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接到公安部门移转线索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查,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莱国际”)、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顺立杰”)、创企未来(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企未来”)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对闭店企业艺术伞构成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0万元。二是对3家中介机构为闭店企业提供收费服务、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超莱国际没收违法所得9300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四川顺立杰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创企未来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万元。
在木艺艺术系列案件中,韩某(个人)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经核查认定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是对闭店企业木艺艺术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8万元。二是对韩某、张某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韩某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罚款5万元;对张某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罚款1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撤销了艺术伞、木艺艺术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将闭店链条中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自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职业闭店人”一般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寻找目标企业,评估企业负债情况,按照负债总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以私下协商、秘密协议等方式操作,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些“职业闭店人”通常会在闭店前,以店庆等名义组织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职业闭店人”主导的闭店行为也导致员工薪资被拖欠、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按照“坚决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统筹推进预付式消费治理工作,在公安等部门支持下,通过健全事前风险预警、事中部门联动、事后打击惩戒的工作机制,形成对闭店企业、“职业闭店人”、背债中介、背债人群体全链条高压打击,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或留存消费凭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到科学理性消费,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