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记者 徐佳
长江商报消息在开业的第四个年头,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行”)因存多项违规行为被罚。
1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一连对山西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五张罚单。因关联方认定不准确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未将部分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等问题,山西银行被罚190万。
同时,山西银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25万,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仅在一日内,山西银行及其支行合计被罚215万。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一日内收多张罚单,反映出山西银行在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上仍有待提升。除此之外,山西银行在经营效率也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
资料显示,山西银行于2021年4月开业。开业次年,山西银行盈利,并在2023年实现净利润8.32亿元。但2022年和2023年,山西银行的成本收入比分别高达81.54%、80.87%,持续超过80%,且远高于监管标准。
截至2024年9月末,山西银行资产总额3482.2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06.48亿元。上月末,山西银行迎来新任行长李颖耀。在李颖耀的带领下,未来山西银行能否继续提升风险把控能力及盈利水平?
一日内收五张罚单三名责任人被警告
1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一日内公布五张罚单,涉及山西银行及相关责任人。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银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关联方认定不准确导致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未将部分集团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依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山西银行作出罚款19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不仅如此,因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问题,山西银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同样被罚25万元。上述两张罚单中,山西银行及其支行共被罚215万元。
此外,因对山西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山西银行风险管理部员工卢芳、太原分行公司部总经理助理杨晓雅、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客户经理吕福海均被给予警告。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山西银行首次因信贷投放问题被罚。2023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大同监管分局就曾对山西银行五家支行开出罚单。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西银行大同操场城支行、大同金湖支行、大同太安路支行、大同永泰街支行、大同御滨园支行均存在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及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五家支行合计被罚12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山西银行的开业时间并不长。资料显示,山西银行是以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通过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2021年4月28日,山西银行挂牌开业。
2021年至2023年末,山西银行资产总额分别为2961.82亿元、3206.87亿元、3563.3亿元,呈快速增长趋势。
但今年以来,山西银行出现缩表。截至2024年9月末,山西银行资产总额3482.2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近8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06.4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800.2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36.77亿元、106.09亿元。
年营收31亿业务及管理费超25亿
同一日内收到多张监管罚单,反映出山西银行在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上仍有待提升。除此之外,山西银行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也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作为山西当地的省级城商行,山西银行的成立曾被视为区域性金融风险化解与金融改革的样本。
成立首年,为前瞻性消化风险,主动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山西银行大额计提减值准备,造成业绩亏损。2021年,山西银行合并口径下(下同)的营业收入为27.05亿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45.81亿元、-46.73亿元。
2022年和2023年,山西银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1.01亿元、31.54亿元,净利润3.93亿元、8.32亿元,接连实现盈利。
此前,联合资信在评级报告中指出,2023年,山西银行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带动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加之风险资产拨备回冲,其净利润水平有所提升;但由于经营时间较短,盈利能力尚未完全体现,成本控制能力有待提升;净利差处于较低水平,同时考虑其信贷资产质量仍面临一定下行压力,未来盈利能力变化情况仍需关注。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山西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8.85亿元、18.7亿元、19.37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9亿元、2.2亿元、2.56亿元,投资收益分别为2.39亿元、6.19亿元、6.37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较高的成本收入比制约了山西银行的利润端表现。2021年至2023年,该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6.54亿元、25.29亿元、25.31亿元,成本收入比分别为61.1%、81.54%、80.87%。其中,2022年和2023年,该行成本收入比均在80%以上。
而2005年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中就明确成本收入比不应高于45%,且2023年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合格审慎评估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也提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成本收入比满分标准应为不超过35%。
联合资金亦认为,由于成立时间尚短,山西银行在系统建设、业务拓展方面投入较大,业务及管理费有所增长,成本收入比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山西银行发生重要人事变动。10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山西金融监管局核准李颖耀山西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李颖耀也成为山西银行组建以来的第二任行长。
在李颖耀的带领下,未来山西银行能否继续提升风险把控能力及盈利水平,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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