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原财务总监邓奕婷离任10年后,因对该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拟被处以警告处罚。不过,监管部门也未能联系到邓奕婷本人。
△东莞监管分局公布的送达公告。
据金融监管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经查,邓奕婷担任东莞银行财务总监期间,对该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的行为负管理责任,该局拟对邓奕婷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其公告送达。
东莞金融监管分局提醒,请邓奕婷在上述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该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同时,邓奕婷可在收到前述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交陈述和申辩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简历显示,邓奕婷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曾任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科员,曾参与东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及东莞市城市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曾任东莞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心社第一营业部负责人、新风营业部主任、稽核部经理,东莞银行会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总经理。
据东莞银行年报披露,2012年4月,邓奕婷被聘任为该行财务总监,分管财会部、金融市场部、营业部。2014年5月,东莞银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邓奕婷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同年12月,该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邓奕婷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后排右一为邓奕婷。
湘财Plus注意到,东莞银行是邢台银行的大股东,可以向该行提名董事。邓奕婷担任东莞银行财务总监期间,由其出任邢台银行董事职务。据邢台银行年报披露的信息,邓奕婷2008年3月起任东莞银行财务总监,2009年4月起任该行董事。2014年,邓奕婷离任后,由时任东莞银行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谢勇维出任邢台银行董事。
卸任财务总监后,公开信息中没有邓奕婷去向的消息。湘财Plus注意到,2015年10月,一篇题为《债市女王孙明霞和她引发的债市窝案》的报道曾提及,备受瞩目的中国债券市场腐败窝案开庭审理,此案中涉嫌违法的东莞银行原财务总监邓奕婷等人另案处理。
上述文章还披露,邓奕婷曾以亲属的名义,违规认购了东莞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玉兰五号额次级份额,这款理财产品被视为原宏源证券债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陈智军进行职务侵占、利益输送的开端。文章称,玉兰五号实际发行164天,通过过券、代持等手段操控债券交易,获利6872.52万元,次级部分收益率达到205%。
不过,邓奕婷在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具体违法行为并未公开,此后的公开信息中也再无她的消息,直至此次监管部门联系不到本人,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拟对其作出处罚。从上述信息来看,邓奕婷于2008年起担任东莞银行财务总监,2014年卸任,至今已经超过10年。
△东莞银行。
东莞金融监管分局此次对邓奕婷作出处罚的原因,是其对东莞银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的行为负管理责任。湘财Plus检索发现,监管部门尚未披露对东莞银行作出与此关联的罚单。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银行成立于1999年,前身是东莞市商业银行,由原东莞市12家城市信用社以及19家独立核算营业部股东与52家法人企业及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洪梅镇财政所、东莞市望牛墩镇财政所共同发起。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东莞银行资产总额6560.08亿元。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重要说明:湘财Plus所有文章引述的数据或信息均来源于文中所提及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官方发布及媒体报道等公开渠道,并尽最大努力保证数据经得起验证,信息经得起查证。如存在可能的错漏,请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