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别人“菜”,为什么会被判刑?

文/赵斌

曾某某在网上发布刘某骑车摔倒、打拳等视频嘲讽对方,并配文“菜”“矮”“嘴硬”等文字。2023年6月,刘某于湖中溺亡,警方在她的垃圾桶内找到一纸条,上面写着“被曾某某害死,一直在网络上辱骂我,阴阳怪气”等字句。

2024年11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曾某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为何在网上“阴阳”别人会构成犯罪?

为什么“阴阳”别人也可能获刑?

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梁涛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网络侮辱、诽谤行为,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会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曾某某正是基于法律这一规定,被认定为侮辱罪并被判刑。

“阴阳”别人一旦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不仅可能获罪,还会涉及民事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按照法院以往的判例,有施害人辱骂有心脏病的被害人导致其死亡的案例。死亡结果的发生存在双重条件,即施害人的辱骂行为与被害人的特殊体质。两种行为紧密连接串联引起死亡结果,共同构成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因此施害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过,因果关系的存在仅为侵权责任成立的要件之一,确定具体责任比例需要考察因果关系的参与程度。

张明认为,如果施害人的行为仅构成死亡结果的诱因,对死亡结果的参与程度较低,而被害人所患疾病构成死亡结果的主因,即被害人自身特殊体质对死亡结果的参与程度较高,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判定施害人承担责任的比例是20%。

张明表示,‌致人死亡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则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同时,年龄也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的重要指标。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应予以赔偿。如果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还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何规避“嘴祸”?

张明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以下五点中任何一点,就有被认定构成侮辱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

(1)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

(2)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

(3)侮辱、诽谤多人或者多次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

(4)组织、指使人员在多个网络平台大量散布侮辱、诽谤信息,社会影响恶劣的;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

梁涛认为,在司法实践中,除了致人死亡,对他人泼粪、在公共场合撕扯女性衣物致其身体隐私部位暴露等,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侮辱罪。

他同时强调,司法实践中对言语不当构成侮辱罪的把握是很严格的。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的一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19件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