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集知名品牌,正品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好价格、好商品和好服务的优质体验,强调高品质、高安全、高颜值,提升消费者的认可度。”如果看到全民钱包的官网的产品介绍和APP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或许会下意识认为这是一家分期商城平台,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全民钱包存在大量暴力催收和高息的投诉。
12月3日,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在全民钱包有借款在今日到期,已准备处理和协商,但是收到全民钱包的第三方催收(短信电话),威胁本人转交案件,对该消费者和联系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该消费者要求立刻停止对其本人和联系人的任何催收手段。
同日,另一名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vivo钱包平台申请的3千元借款属于全民钱包平台发放,利率高达35.98%。
苹果商城对全民钱包的介绍是审批快速:最快30秒放款,线上自动审批,当天申请当天用;息费透明:年化利率16%-36%;额度灵活:额度最高10万等等。这表明,全民钱包更像是一个借贷平台,而不是分期商城。
2022年就有相关报道称,全民钱包和另一个同为广州全民钱包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分期易通过商品分期变现,折价回收的形式收取高额利息。即消费者选择与自己套现额度相同的商品,提交分期购买的订单后,再以转售的方式套现拿到现金,随后用户分期偿还欠款,完成整个借款过程。
换言之,全民钱包平台上的产品只是一个“空壳”,一个用于放款借款的“白手套”。有分析人指出,通过壳公司来作为消费分期APP的运营方可以与放款方切割,这样操作后分期产品下单后是一个商品销售订单,也不涉及借款合同等,出资方都可以进行隐匿。
显然,这是一种绕开法律监管的放贷模式,也指向了全民钱包的经营的一大漏洞——没有放贷资质。公开信息显示,全民钱包曾对外投资设立一家小贷公司海南乙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但是家小贷公司已于2022年2月注销。
另有媒体发现,全民钱包在APP注册服务协议中披露,其实际由广州市好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好屋小贷”)负责运营。但是好屋小贷与东与全民钱包并不存在股东关联,这意味着全民钱包可能是租借牌照运营。
而根据今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租、出借牌照,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提供放贷“通道”这一行为是被明文禁止的。全民钱包的合规建设也有待加强。
目前,手机商城显示,全民钱包开发者正在进行内部优化,暂不提供下载。
除了放贷资质问题,高利率也是全民钱包绕不过去的一个坎。其年化利率上限可达36%,已经远超24%的监管红线。
裁判文书网(2021)沪0120民初14411号裁判文书显示,全民钱包科技曾将合作伙伴上海米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涉及业务合作争议。根据双方2020年6月22签订的《业务合作服务协议》,全民钱包科技负责导流和审核客户,上海米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负责放款,前者须向后者的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协议显示,全民钱包需支付的服务费为放款金额的3.43%。法院还指出,根据协议,原告(全民钱包科技)提供本协议项下借款客户导流推介及相关咨询服务,有权收取咨询服务费用,该费用由被告(上海米么)代为收取后每日实时结算至被告,原告收入以实际回款为基数,按照年化26.5%的标准以等额本息方式结算。
根据该协议,全民钱包更像是放贷主体,收取了大头的息费,只需要支付少量的服务费。不仅如此,在不计算其它隐含费用的情况下,全民钱包的纸面年化利率就已经突破了24%。
根据最新的报道,目前全民钱包采取的是“双融担”模式,即要求入两家融资担保公司,分别对客签署两份融担合同,最终使得资方利息+融资担保费合计年化利率接近36%。
尽管合规问题异常突出,全民钱包依然有个想要上市的梦。
招聘平台信息显示,全民钱包的招聘董秘岗位要求职责包括负责协助完成公司上市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协调上市前后股权激励的各项事宜;任职要求包括熟悉公司上市流程、上市公司运作流程、企业收并购流程,有香港上市经验。
全民钱包或有意谋求港股上市,但是其合规问题可能难以面对证监局的质询。(内容来源|远见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