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省司法厅原厅长王文海病亡,代理律师:应终止诉讼,还未接到尸检结果通知)
10月15日,有媒体报道了河南省司法厅原厅长王文海病亡的消息。当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阳中院”)确认,王文海已经死亡。其生前所涉案件目前已经由河南省高院进行二审,具体情况南阳中院并不清楚。
王文海病亡,其曾任河南省司法厅原厅长(图据视觉中国)
10月15日,王文海代理律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建宏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王文海死亡的消息已经确认,接下来主要是办案单位和家属处理相关后事。
谢建宏认为,一审后王文海进行了上诉,意味着一审结果已经作废。如今王文海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死亡,意味着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终止诉讼,二审法院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办案。
谢建宏表示,只要法院还没有下达终结审理通知,这个诉讼程序就还没有结束,自己还是王文海的辩护人,会配合后续的诉讼活动,也会维护王文海的正当权利。
对此,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但余超提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余超表示:“就是说,死人可以改判无罪,但不能判死人有罪。”
谢建宏还提到,他了解到的王文海死因是肝血管瘤,发病后很短时间人就去世了,目前还没接到尸检结果通知。
此前,红星新闻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王文海9月中旬被发现患肝血管瘤,后经多次送医治疗,于10月13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北京某三甲医院医生告诉记者,肝血管瘤通常为良性肿瘤,一般不需要专门治疗。但如果是位于肝脏表面的巨大血管瘤,有可能出现血管瘤破裂进而大出血导致病人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刘亚洲
案件回顾
王文海曾将部督文物案专案组举报查办致解散,设局刑讯逼供落马官员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青深一度记者从河南政法系统多个信源处获悉,原河南省司法厅长王文海于10月13日病亡。此前,在一起文物大案中,王文海被曝涉嫌利用职务迫害办案民警。此后,王文海被指控滥用职权、受贿等八项罪名。目前该案二审结束,尚未判决,王文海却因突发疾病身亡。
10月13日,在家属的见证下,南阳市公安局对王文海的尸体进行了检查。
将部督文物案专案组举报查办致解散
公开资料显示,王文海出生于1955年,河南渑池人,15岁参加工作。王文海曾任河南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等职。2008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2017年退休。2021年7月14日,退休4年的王文海官宣被查。
据媒体披露,王文海是洛阳盗墓大案的保护伞,曾授意将部督文物案专案组举报查办致解散。
据上游新闻报道,2002年11月,有人举报,洛阳宋氏兄弟倒卖、私藏文物。当年12月,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举报信上批复:由河南省公安厅直接组织专门力量,精心设计指挥,尽快一网打击。洛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案件称为“12·10”部督文物大案。
截至2004年初,专案组共抓获涉案嫌疑人91名,掌握该团伙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4起,缴获各类文物565件,14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后均获刑,其中宋氏兄弟老大是团伙主犯。正当专案组取得阶段性成功时,王文海出手了。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证据显示,“12·10”案侦办过程中,洛阳市公安局时任缉私大队队长曲金华为阻止其包庇、纵容宋氏兄弟违法犯罪的罪行败露,向时任河南省纪委第五室主任王文海寻求庇护,王文海指使曲金华通过炮制匿名举报信,举报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
随后,王文海滥用权力对专案组民警采取“双规”措施,甚至一度造成专案组民警躲在公安部招待所写申诉材料向部领导求助。此后,专案组领导和骨干民警先后被调离公安机关或刑侦岗位,其中有人被调至警犬大队喂警犬,专案组被迫解散,公安部部督文物大案草草终结,未查证的案件线索长期搁置无人敢问,无人敢触,卷宗无人愿意保存。
证据显示,宋氏兄弟通过曲金华,送给王文海文物唐三彩、青铜器和数十万元现金。曲金华充当保护伞期间,收受宋氏兄弟巨额贿赂。
另据“12·10”专案组办案民警介绍,文物犯罪团伙二号人物蔡武堂落网后被羁押时,强烈要求见时任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张太学,举报省里的“大人物”。巧的是,在王文海的安排下,一个神秘人物见过蔡武堂后,蔡武堂不再举报。接着,专案组多名成员因“小金库”一案受到处理。而这个大人物就是王文海。
王文海事后供述,保蔡武堂是为掩盖自己犯下的交通肇事顶包案。原来王文海与蔡武堂早就认识。1998年8月,仕途上升期的王文海驾车酿下事故,由蔡武堂帮忙找人顶包。蔡武堂不再举报后,在王文海的干预下,蔡武堂被轻判了。
图为洛阳地区被挖盗的墓(图据北青报)
组建专案组,狱内刑讯逼供落马官员
据北京青年报、上游新闻报道,王文海还曾选中8名狱警,组成了一个“狱侦专案组”,对两名服刑人员的“余漏罪”进行审讯,而“专案组”里所谓的“中纪委干部”也是冒充的。
被“专案组”审讯的对象是郭政伟。
他原任洛阳市公安局政委、洛阳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于2009年落马,2012年6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熟识郭政伟的人士介绍,王文海对郭政伟怀恨在心,两人此前就有过节。“12·10”案专案组民警受迫害后长期向多部门反映王文海是“保护伞”,时任洛阳市公安局政委的郭政伟持支持态度。
专案组民警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我们反映王文海问题时,郭政伟虽然没有明面上站出来,但一直在背后支持我们,还给出过具体意见。”而在曲金华看来,郭政伟曾经挡了他的仕途。
2016年,郭政伟正在狱中服刑。王文海作为“总指挥”,开始查郭政伟的“余漏罪”。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2022)豫1324刑初688号判决书载明,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时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以查处服刑人员郭政伟、马好强涉嫌“余漏罪”以及郭政伟病历造假逃避入监服刑的名义,启动狱内侦查工作。时任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苗某某根据王文海安排,由原平原监狱监区长史某某、原郑州市监狱狱内侦查科副科长武某某、原周口市监狱狱内侦查科副科长刘某某、原平原监狱狱内侦查科副科长罗某某、原周口市监狱副监区长靳某、原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一级警长焦某、原河南省第三监狱三级警长王某某、原河南省第三监狱三级警长崔某某等成立狱侦“专案组”,并明确史某某为“专案组”组长。王文海指使曲金华冒充中央纪委退休干部,化名“金野”,指挥“专案组”执行审讯工作,并对“专案组”成员进行审讯和保密培训。曲金华将“专案组”成员分为两组,史某某、焦某、王某某、靳某为一组,由史某某负责;武某某、刘某某、罗某某、崔某某为一组,由武某某负责,遂两组日夜轮班开展审讯工作。
曲金华认为马好强是郭政伟的“钱袋子”,首先解决郭政伟收受马好强巨额贿赂的问题,才能解决郭政伟背后的关系网问题。
王文海曾将部督文物案专案组举报查办致解散(图据上游新闻)
2016年6月8日,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出具调犯令,将服刑人员马好强从河南省第一监狱调入河南省豫北监狱,接受秘密审讯。为逼取马好强向郭政伟行贿和私藏、买卖文物的口供,曲金华指挥史某某、武某某、刘某某等人将马好强用U型锁固定在约束椅或者约束床上,采用强光灯照射、凉毛巾擦脸、播放强音量噪音、不让休息等手段,日夜轮班对马好强进行逼取口供和身心摧残。期间,马好强因长时间遭受折磨痛苦得大喊大叫,用头乱撞,“专案组”成员又给其戴上头盔。对马好强的逼取口供行为持续至2016年7月17日,长达40天。
2016年7月20日,王文海指使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出具调犯令,将服刑人员郭政伟从河南省第二监狱调入河南省豫北监狱,接受秘密审讯。为逼取郭政伟造假病历逃避服刑和行贿、受贿的口供,曲金华指挥“专案组”成员史某某、武某某、刘某某等人采取对待马好强的同样手段,对郭政伟逼取口供和身心摧残。期间,郭政伟拒绝进食,“专案组”对其插管鼻饲;“专案组”对郭政伟的逼取口供行为持续至12月9日,长达4个多月,造成郭政伟臀部长褥疮、身体消瘦。
郭政伟陈述,被刑讯逼供前他体重136斤,2016年12月16日狱医给他测量体重时只有76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