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红力的刑事责任。

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的张红力,涉案1.77亿

图为张红力受审现场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红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红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3年11月4日消息,张红力被查;今年5月9日消息,他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红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使用公车、报销个人费用,离职后违规任职;毫无纪法底线,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红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红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的张红力,涉案1.77亿

图为张红力资料图,其被批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

公开信息显示,张红力出生于1965年,自2010年5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5年6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他曾任美国惠普公司总部财务经理,英国施罗德国际商人银行董事兼中国业务主管,美国高盛公司亚洲执行董事兼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德意志投资银行大中华区主管、亚洲区副董事长兼中国区主席,德意志银行环球银行全球管理委员会委员、亚太区总裁,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巴西)有限公司董事长、标准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美国)董事长。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士学位,加拿大阿尔伯特大学遗传学硕士学位,美国加州圣哥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延伸阅读

胆大妄为,贪婪无度,“老虎”商黎光敛财上亿

10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

商黎光,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巨鹿人,1984年6月入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商黎光曾长期在河北省任职。

2016年11月,商黎光任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7年6月跨省赴山西,后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年10月,商黎光任山西省委副书记,2023年9月5日被查。

在他被查的三天前,2023年9月2日,第6期“三晋大讲堂”在太原举行,商黎光出席。

今年2月,商黎光被双开。

通报称,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如今,商黎光受审。

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的张红力,涉案1.77亿

图为商黎光受审现场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商黎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商黎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商黎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