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歆

不久前,有网民以“AI拟声”的方式,模仿某知名企业家的声音,在网上制作视频和语音包,其中含有不少“不文明”“负能量”内容,因为该声音足以“以假乱真”,在网上广为传播。“AI拟声”骂人甚至一度成为网络热搜话题。一时间,“AI拟声”技术侵权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其实,“AI拟声”技术在文化艺术创作、生活服务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应用。例如,AI模仿“明星歌手”翻唱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受到了不少网友的追捧;许多软件的语音播报也使用深受大家欢迎的名人声音,给软件增色不少。

应该说,只要合法合规,“AI拟声”能给公众生活带来不少趣味和便利。但现实中,一些“AI拟声”作品,特别是未经本人同意的,则可能构成侵权。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而对于肖像权,民法典规定,除了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等情形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今年早些时候,北京某法院就判决,某企业未经允许使用某配音演员声音制作文字转语音软件,构成侵权。此外,模仿他人(如前述企业家)声音制作音视频“自我丑化”等,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等。还有的利用该技术配合AI换脸进行诈骗,可能涉嫌犯罪。

针对这一新兴的网络技术应用形式,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帮助其沿着法治轨道健康成长。

相关部门要细化完善相关规则,尽可能明确行为指引。目前民法典已经可以保护声音权益,但“参照适用”的规定方式,仍存在规定较粗、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因此,有关部门要尽可能细化监管规则,消除模糊地带,厘清法律法规边界,让网民群众更确切知道自己行为的边界在哪里。针对“AI拟声”相关新问题,司法部门可以以典型案例、司法解释或其他规则方式,给予更为明确的规范指引,及时回应最新的技术问题,引导公众守法。人工智能是个新生事物,相关作品创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往往较为少见和复杂,音视频作品创作者应事先主动了解其中的法律边界,避免触碰侵权红线,使原本兼具创新意识与艺术价值的作品反而成了违法侵权的负面案例。

网站平台是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权利保护宣传和主动监管。如果发现平台上的AI生成作品可能涉及侵权,要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而公众也要自觉抵制他人侵权行为。

面对新技术,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支持其发展,也要用法治的眼光使其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通过厘清法律边界,细化监管规则,促进全网守法,我们要努力让“AI拟声”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在网络空间唱出更多的正能量!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28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