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0月27日消息,美国当地时间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公告,已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合30.87亿元人民币)和解投资者在美国提起的一桩集体诉讼。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此次事件源自阿里巴巴2020年被美股投资者起诉,称阿里巴巴明明要求商家“二选一”却口口声声称自己没有违反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该诉讼案指控阿里巴巴存在垄断行为,但阿里巴巴否认其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并强调和解只是为了避免进一步诉讼带来的成本和干扰。此次和解涵盖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持有阿里美国存托股票的投资者,解决了投资者的索赔诉求。

原告律师在法庭文件中称,拟议的和解协议是“一个非凡的结果”,该和解金额远超投资者损失超过100亿美元的证券集体诉讼的中位数赔偿金额。律师称,如果继续诉讼,阿里投资者可能寻求的最高赔偿额是116.3亿美元。

事实上,对被告一方来说,为了避免漫长诉讼牵扯公司的时间和精力,更好集中精力发展业务,保障投资者利益,往往是和解集体诉讼的主要原因。出于类似的考虑,美国绝大部分集体诉讼的被告都会支付和解费用以结束诉讼。有报道称,包括京东、百度等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都遭遇过或正在遭遇海外股东集体诉讼。

编辑 肖世清 综自每日经济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