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绵阳市商业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被“双开”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智
据廉洁四川,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何苗被“双开”
12月9日,据廉洁四川,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绵阳市委批准,绵阳市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苗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审批同意相关人员以学习培训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公车私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此外,何苗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审批贷款;违反生活纪律;把公权力变成攫取钱财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减免土地出让金、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何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绵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苗开除党籍处分;由绵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绵阳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6月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何苗,男,1966年12月生,汉族,四川蓬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市分行工作;1993年3月至2006年6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市游仙支行筹资科长、办公室主任,涪城支行副行长,绵阳市分行筹资处副处长、处长,个人银行处长,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工会主席。
2006年6月至2024年2月,历任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委员、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党委副书记、行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任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何苗曾获得“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称号。
但在今年6月份,据廉洁四川,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目前正接受绵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由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中国五矿集团战略持股的国有资本控股银行。
截至2023年末,全行资产总额214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51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23亿元,2023年度缴纳税金12.2亿元,实现净利润15.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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