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1月30日消息,因多份定期报告“董事会缺席”牵扯出公司股权转让违规问题,并被责令改正的淳厚基金,第二次对股东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11月30日,淳厚基金在《关于股东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二)》中表示,10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东整改情况的进展公告,就公司股东均未有效完成整改的具体情况予以了说明。截至目前,股东整改情况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淳厚基金表示,为了推进股东整改、落实监管措施,11月5日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提交了《关于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强制执行的申请》。
淳厚基金认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公司申请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尽快依法启动行政强制执行。11月29日,淳厚基金再次提交上述申请。
对于股东无法整改的原因,淳厚基金此前在《关于淳厚基金涉及二股东柳志伟三重身份及有关情况的澄清公告》提出,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公司股东柳志伟当前人在境外,无法配合监管整改;二是此前已交易的股权需要退还,柳志伟对邢媛(淳厚基金总经理)提起了仲裁,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在此次公告中,淳厚基金重申,今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沪证监决(2024)103号”的行政监管措施(以下简称“103号措施”)是针对身份证33010619671020****的柳志伟下发,而上述境内身份主体实际已经于2023年10月予以了注销,前述情况造成该行政监管措施的被监管对象法律主体资格丧失,行政监管措施面临落空和无法推进。
对此,淳厚基金表示已经在今年10月18日、10月22日以及11月20日连续三次就“103号措施”中涉及的柳志伟身份情况是否及时做出了新的认定或者更正事宜征询监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得到正式回复。
淳厚基金还表示,公司已做好风险隔离切割措施,如常推动所有业务及经营管理工作,并将不定期以临时公告形式跟进公司股东整改进展情况。
红星资本局此前报道,今年以来,管理规模超百亿元的“个人系”公募淳厚基金,旗下产品的2023年年报、2024年一季报及2024年二季报在“重要提示”部分均出现遗漏,本应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的表述仅剩“基金管理人保证”,与现行规定不符,引发信披违规质疑。(此前报道链接:《连收8张罚单,董事长、总经理及多名股东被罚,淳厚基金回应了》)
9月14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了针对淳厚基金及其股东、高管的8项行政监管措施,直指淳厚基金未依法履行股权事务管理义务等相关情况。根据公告,淳厚基金在已知悉公司相关股权变动的情况下,未能准确判断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并依法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反映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且其行为严重危及公司的稳健运行。此外,淳厚基金股东柳志伟与多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股权转让款,严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稳定,对公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
红星新闻记者蒋紫雯
编辑 邓凌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