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这家曾被誉为“券商一哥”的行业龙头,却在合规管理上频频“翻车”。
12月2日日,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因合规管理不到位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再次将这家行业龙头推上风口浪尖。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信证券因合规漏洞已多次被监管点名,问题涉及账户实名制、保荐尽职调查不足以及员工违规操作等多个层面,累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已达9次,同比增幅高达28.6%。
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被罚
12月2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两处下辖分支机构存在问题。其中,中信证券镇江分公司对于个别客户没有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管理职责,没有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于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
此外,中信证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管理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员工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在知悉相关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没有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江苏证监局还对中信证券从业人员徐某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行政监管措施函提到,徐某在中信证券镇江分公司从业期间有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客户承诺违规事项,未能勤勉尽责、审慎履职。二是在明知个别客户存在违反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行为,存在相关合规风险隐患的情况下,未主动控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未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
合规管理依然存在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加上上述警示函,中信证券2024年受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事项已达9条,比2023年报年报中显示条数增长28.6%。
1月5日,中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警示函,原因是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4月30日,中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因是王泽龙和洪浩炜通过衍生品交易安排,实质参与上市公司“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并以市价融券卖出,提前锁定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价之间的价差收益,变相规避限售期规定,中信中证资本为王泽龙、洪浩炜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行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构、提供杠杆资金支持等;中信证券知悉客户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务。
5月7日,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秦国安、李天智收到中国证监会警示函,原因是公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在保荐江苏博涛智能热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发行人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的核查工作不到位。
5月8日,中信证券、凌鹏、浦瑞航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原因是公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对二甲苯贸易业务存在核查不充分及单据审核未关注到异常的情况。
7月29日,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原因是浙江分公司部分员工在从业期间,存在屡次向客户提供开户知识测评或风险测评答案,提示客户提高风险承受等级的行为。
8月5日,中信证券、陈健健、赵倩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原因是公司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而该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亿元,即上市当年即亏损。
9月14日,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及刘晓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原因是2023年1月刘晓在陕西分公司任客户经理期间,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
11月8日,中信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原因是中信证券在担任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来源:券商中国、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