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 稀缺 穿透
以诺为本,守好契约精神
作者:岩石
编辑:张戈
风品:可乐
来源:铑财——铑财研究院
中泰红牛之争愈演愈烈。
据公开消息,红牛品牌背后其实有三家独立的公司:泰国天丝(经营Krating Daeng和泰版RedBull)、中国红牛(经营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和奥地利红牛(经营奥地利RedBull)。前者属于泰国许氏家族直营,后两家是合资公司,虽然它们都带有双牛logo,但产品名称在各国有所差异,每家产品配方和成分含量都有所不同。而在中国,红牛的生产许可和这个双牛图案是合资公司的努力才最终落地中国市场的,而并非泰国天丝直接引进的。这就是中泰红牛之争的背景。
01
谁在“摘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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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之争”已持续9年,如今“战火”再次升级。11月13日,泰国天丝在公号发文,介绍了红牛起源和发展史,并再次指责华彬集团侵占泰国天丝权益,在2016年合同到期后,仍旧“非法占据红牛商标的使用权”。
11月14日,中国红牛发文《撕毁契约,泰国天丝为何践踏中泰企业稳定、持续合作之路?》指出,一直以来,泰国天丝通过否认签署过50年《协议书》,借助恶意诉讼企图将其非法利益合法化;如今又用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之法误导媒体。
对于泰国天丝指责华彬集团成立“三家工厂、两家销售公司”,未经过天丝方股东和董事同意或者决议,系“在合资公司体系外循环”的利益输送行为。11月20日,知产财经披露,最高院终审其实早在10个月前就作出了相反的认定。
最高院(2019)最高法商初6号判决指出,华彬“三家工厂、两家销售公司”早已设立并持续经营,“其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以及股权关系等属于工商登记记载的公开可查信息,其实际经营期间也与红牛合资公司签订有相关协议”,中国红牛的董事及各方股东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但未曾提出异议。更为重要的是,法院根据严彬提供的证据认定,泰国天丝相关技术人员及许馨雄曾前往“三家工厂”视察并指导工作,泰国天丝、英特生物还曾直接为“三家工厂”提供原材料或技术指导。可见,中国红牛与“三家工厂、两家销售公司”之间存在委托生产销售关系等特定的商业安排,严彬不存在隐瞒、掩盖工厂及销售公司设立、运营等事实的行为。
而英特生物作为中国红牛股东、许馨雄作为英特生物的委派董事,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情况,过去对此未曾提出异议,却在时隔多年后才提出反对并提起本案诉讼,且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其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
另外,判决指出,在各方知情、不存在隐瞒的情况下,不能以“三家工厂、两家销售公司”获取了巨额利润的事后结果,推定某个董事对当初的商业决策违反董事义务。基于此,法院对英特生物提出的相关指控未予支持。
是非曲折已经有了法律判定,在此背景下泰国天丝还要发动舆论热炒,进行舆论和道德审判,背后的真实意图值得探究。所谓事不说不清,理不辩不明。你来我往间,伴随中国红牛诸多证据的公开,更多人已经看清是非曲直,中泰红牛之争的终局或许已不再遥远。
02
红牛之争的关键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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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溯源,中国红牛能经营20年还是50年,是双方口水战的焦点。
按照泰国天丝说法,其对中国红牛的商标授权在2016年已经到期,公司坚持回收红牛商标使用权。华彬集团则不断拿出证据证实中国红牛有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权益,而且并非20年是50年。
华彬集团和中国红牛出具的一份严彬代表筹建中的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的50年的《协议书》显示,协议第一条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第七条约定,本协议书有效期为50年。
中国红牛表示,泰国天丝现在生产的红牛饮料是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是2019年才上市的普通饮料,并不是保健食品。泰国天丝隐瞒事实,拒绝承认50年独家经营的协议书,在华另设红牛生产基地,其投资建厂生产红牛饮料的行为属违约行为。
50年《协议书》原件
这份协议书华彬集团长时间拿的是复印件,所以非常被动,直到2022年初才找到原件。但是,截至目前,泰国天丝方面始终不承认50年协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这份50年《协议书》签署方中食公司、中浩公司均出具证明,承认《协议书》真实、有效。
据中国红牛官方披露消息,2018年9月6日,深圳中浩曾出具确认函表示,1995年11月10日,深圳中浩由时任法定代表人李若明,与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中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现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即50年《协议书》);并确认了该《协议书》的真实性。
另据新浪财经消息,2022年2月17日,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遵守红牛50年协议,确认从未同意或许可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其他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委托其他公司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据中国网财经消息,2024年11月18日,深圳中浩一份盖章声明再次确认,1995年11月10日其法定代表人参与签署的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简称红牛50年协议书)真实、合法、有效。
中食公司和深圳中浩遵守50年《协议书》出具的确认函
2024年7月30日,中国红牛发表声明称,泰国天丝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的诉讼。在审理中,长沙中院明确认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对红牛商标权属相关再审案中的核心观点“50年独占使用权”。
对此,泰国天丝发布声明称“该判决存在对最高法生效裁定认定事实描述进行误导性加工篡改、选择性忽视我方证据等严重违法情形,天丝集团将形成书面报告于近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并再次强调不承认所谓的“50年协议”。
面对拉扯,中国红牛也拿起法律武器,向泰国天丝发起维权诉讼。2022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中国红牛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负有的法定义务为:“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泰国天丝坚持的授权期20年说法,协议的重要参与方中食公司也在前海一审审理中给出了清晰答案:按照1990年代当时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因此,中泰双方在合资协议中约定合营期限为30年;此后,工商部门在中国红牛的营业执照中仅批准了20年的营业期限。这就是中国红牛工商登记的现存事实。实际上,中国红牛1995年12月25日创立,1998年北迁北京,重新注册登记了20年,即1998年至2018年。
通过上述一审审理,不仅认定了中国红牛50年协议的合法性,也明确了任何第三方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行为的非法性。随后,泰国天丝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对此,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对铑财表示,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50年协议的原件已经被出示,是对中国红牛依约履责的强有力背书,司法部门承认50年协议的真实性,也将协议从合理性上升到合法性高度。未来双方的诉讼将进一步升级,中国红牛可能会改变一直以来在诉讼中的不利局面。而从促进红牛在中国市场健康良性有序发展角度看,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的确,是非曲直的评判标准只有一条,尊重事实、遵守法律、尊重契约精神。若按照上述一审判决结果,50年协议采信为真,这是一个关键转折。
03
舆论应以真实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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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终结果还需让最终判决“子弹”再飞一会。可以肯定的是,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商业合作的底线是诚信,繁荣的动力是合作共赢。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品牌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依赖于独特的标识,更需要持续的宣传培育与卓越的产品服务强化品牌标识。在这场红牛商标争夺战中,泰国天丝的合法权益要保护,中国红牛孜孜付出与努力也不应被忽视。
公开信息显示,红牛在中国的落地充满了困难与曲折。1993年,许书标与人合资在海南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海南红牛”),希望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市场。但彼时遇到了一个关键性障碍——红牛的生产许可。
1994年11月1日,海南红牛向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红牛饮料产品标准” (共10种成分),但由于当时国内并没有功能饮料这一品类,因此最终卫生部仅批准了5种成分,并要求降低使用量,且不含红牛饮料所必须的“牛磺酸”。由于拿不到生产许可,这导致红牛饮料迟迟不能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另据海南省琼山市地方税务局的证明,海南红牛1996年9月接受中国红牛委托加工前,在中国不能生产红牛饮料。
1995年3月,许书标开始和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合作。在严彬的牵头协调下,促成了中泰企业合作。中食公司向卫生部申请“维生素功能饮料”营养素含量行政许可批文。同时,为了让在中国生产的红牛饮料保持功能性,也为了让它更符合中国人的口味需求,严彬和中食公司会同多位专家举行了一场技术论证会,最终才将牛磺酸、咖啡因、维生素等元素的添加量确定了标准。1995年9月22日卫生部下发的“卫监发(1995)第51号”文件,正是对这一新配方的批复。
1995年9月卫生部给中食公司的批文
拿到批文仅是红牛落户中国的第一步,在关键的商标注册上也克服了重重阻碍。首先需要简单做一个小科普,目前“红牛”“RedBull”和“双牛图形”三个是共有商标,目前在中国注册所有人归泰国天丝和RedBull AG共同所有。
中国红牛所用的红牛商标各个组成部分也有不同来源,“RedBull”来自泰国天丝在中国的注册商标,其中简体中文“红牛”两个字来自严彬,据说“红”字还是严彬亲自所写。“双牛图形”商标则因与国内企业商标存在高度相似问题,难以被注册,最终在中方股东深圳中浩努力下,分别于1995年6月14日、1996年1月4日、1996年1月13日,经过三次签署协议,将浙江金华斗牛图案的注册商标第32类“果汁”类使用的商标所有权购买成功,最后投入到合资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中方股东。从而解决了红牛商标在中国使用和注册的障碍。正是扫除了市场准入、商标注册两大关键难题,红牛才得以进入中国市场。
深圳中浩购买斗牛图案商标的三方协议
泰国天丝以放弃在中国的经营权换取中食公司投入生产批文,且中浩公司投入斗牛商标,终使红牛饮料得以在中国合法生产销售。通过协议书第四条及嗣后签订协议,最终各方确定的商业模式为:泰国天丝不进行投资、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高额的原料费用。
克服了诸多现实困难后,红牛得以与中国消费者见面。不过这也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对于90年代的中国而言,红牛还是一个陌生品牌。为了迅速打开市场,1996年,中国红牛以大手笔广告投入赞助1996年央视春晚,春季糖酒会等,同时大力培育渠道商,建立了一个强大分销体系,借助一系列高举高打的营销动作和创新精神开辟了功能饮料这一新领域和新品类,同时引领了行业发展。
可以说,在中国,红牛的品牌建设、生产销售商业模式,一步步做大做强跻身王者,中国红牛、严彬团队功不可没。近三十年的坚守才有了今日红牛在国内的影响力。
诚如朱丹蓬所言,90年代中期,一罐红牛售价六块市场是非常难推的。中国红牛通过赞助体育赛事以及“困了累了喝红牛”近乎洗脑式广告营销,在消费者培育方面付出了巨大的财力人力物力,最终也换取了红牛在中国市场的大获成功。泰国天丝如今看到市场红利想来“摘桃子”是不符合契约精神的。
据中国红牛披露数据,2012年,红牛成为中国功能饮料史上首个单品过百亿的产品,2014年突破200亿,2015年,中国红牛一年能卖出55亿罐,销售额超过230亿元,市场份额达到80%。
创下国内功能饮料一座座丰碑的背后,华彬集团用了整整二十年时间。据华彬快消品集团披露,目前中国红牛已在全国建成了6个功能饮料生产基地,自有功能饮料年生产能力达52亿罐,全国终端网点超400万个,产业链年营收上千亿元,就业数百万人。
品牌力的建设是技术活儿、更是耐心活儿,从没有一蹴而就,需要长期主义的持续浇灌。
红牛品牌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既是时代红利的馈赠,也是中国红牛在品牌培养、销售渠道建设、特色产品力打磨、产业链布局投入了巨额人力物力的结果。消费日新月异的今天,功能饮料竞争白刃化,如果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一味通过走捷径获取成功的行为,也需警惕市场的反噬与抵制。对泰国天丝来说,需更加理性和务实地考虑中国市场的发展前景和合作机会。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和合理利益分配机制至关重要。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自古以来,中国是一个守“诺”之邦。改革开放40余年以来,中国利用外资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而外资的不断加码、坚定奔赴,源于国内庞大市场,也源于对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正如1984年12月,邓公告诉撒切尔夫人的那句话“中国是信守自己的诺言的。”这既是对英国的承诺,也是在告诉全世界,中国是一个遵守“契约”精神的国家。“契约精神”是维护全球贸易稳定的“压舱石”。
如今,中国市场经济程度不断提高,“契约精神”对中国企业的发展也越发重要,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精气神”。那么以此回观中国红牛、泰国天丝,两者本应该是一段守信互赢的商业合作佳话,结果却基友变敌手在纠纷互伤中迷失,丢了大好的局面,实在令人惋惜。
舆情是一面镜子,能照出各方的价值观、合作观、商业底线。无论中资外资都需遵守中国法律,司法公正不应更不会被当事方连续释放的“谎言”所遮蔽和裹挟。归根到底,以诺为本,守好契约精神,就是守好企业的“精气神”,就是尊重公平、尊重市场、尊重消费者。顺着这条主线,相信中泰红牛之争的终局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