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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道交法修订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后,这部道交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如何修改也备受外界关注。
11月29日,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举办的“助力出行安全,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救治与依法治理建设”主题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就如何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展开探讨。有学者表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性强,涉及公安、交通运输等多个职能部门,机构协同监管体系亟须健全。在道交法修订中,应对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提升纠纷矛盾的化解能力,同时对自动驾驶技术作出回应。
修正
道交法实施后三次修正 实际是对法律“小修小补”
“近10年,全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各国发展极不平衡。”世界卫生组织总部安全与出行处技术官员罗芳芳介绍,90%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都发生在中低收入国家。例如,自2011年以来,欧洲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最为明显,死亡人数下降了36%,而非洲地区反而上升了17%。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欧洲区的10万人口死亡率是7,而非洲区为19。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也面临挑战,《中国统计年鉴2023》显示,2022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约25.6万起,死亡人数超6万人。
南都记者关注到,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此后,这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先后于2007年、2011年、2021年经历三次修正。2007年第一次修正时,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细化规定。2011年第二次修正时,严格酒驾的法律责任,细化醉驾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对禁止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规则进行细化。2021年第三次修正则完善对驾驶培训学校的备案和监管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力认为,道交法实施后的三次修正,实际是对法律的“小修小补”,在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数量及交通工具类型和数量、相关技术均快速发展的当下,道交法已经很难适应现实需求。
随着道交法的实施与修正,全国陆续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颁布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
张力称,结合各级立法来看,基本覆盖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领域。例如,在控制超速方面,除道交法第42条禁止超速外,一些地方立法细化了超速的法律后果,加强对超速行为的规制。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方面,尽管道交法没有直接规定不佩戴头盔的法律后果,部分地方立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应戴安全头盔作出明确规定,并针对违法行为设置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此外,在普及安全座椅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安全座椅条款,多地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当使用安全座椅”的情形,深圳等地还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的行为制定罚则。
挑战
机构协同监管体系亟须健全 新技术新业态需法律回应
“我国道交法立法仍面临挑战。”张力认为,虽然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逐渐趋稳好转,但交通安全隐患量大面广,有限道路资源和交通参与者的需求矛盾凸显,不同类型道路交通参与者相互之间利益的冲突明显。交通事故多发易发,事故死亡总数依然高位徘徊。
张力表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仍需加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多发;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等交通陋习仍然常见,有的还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此外,张力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性强,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卫生、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但道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权限,全国没有建立国务院统一领导管辖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部联席会议作用有限,机构协同监管体系亟须健全。
张力还提到,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活动欠缺法律规范支撑,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也亟须法律层面予以回应。
呼吁
加快道交法修订 应为自动驾驶领域作回应
南都记者关注到,2023年9月7日发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张力呼吁,应当加快道交法修订的步伐,特别是在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执法环节应有所规范。例如,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超5%。这一数据远高于其他交通工具带来事故的死亡增长率。但在现行的道交法中,“电动自行车”出现的次数只有两次,除定义性条款外,仅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每小时,但实际上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现象普遍存在。
“道交法修订中,还应当进一步提升纠纷矛盾的化解能力。”张力认为,道交法本质是交通安全领域的立法,但这部立法中常常会有矛盾的外溢,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因为交警定责、住院治疗等原因,产生警民纠纷、医患纠纷。上述纠纷的根源在于道交法中,对道路交通事故矛盾化解的规定比较弱,修法中应进一步完善调解和和解制度,激活“救助基金制度”等。
此外,张力还提到,道交法修订应为新业态、新技术发展做好配套,特别是自动驾驶领域,未来在道交法修订中应当作出进一步回应。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发自北京 受访者供图